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Malaysia

首页>政策法规>税收

来源: 类型:

税收简况

公司税,税率为25%,对实收资本低于250万马币的公司,第一个50万马币收入的税率为20%,以后收入的税率为25%。个人所得税,2010年起,对于年收入不超过16667马币的马来西亚公民,个人所得税为1% - 26%,外国公民的税率固定为26%。预扣税,非本地公司或个人应缴纳预扣税,特殊所得(动产的使用、技术服务、提供厂房及机械安装服务等)10%;利息15%;依照合同获得承包费用:承包商10%、雇员3%;佣金、保证金、中介费等10%。销售税,依据《1972年销售税法》对进口或本地生产商品征收的税,大多数商品税率为5%-10%,酒类为20%。服务税,依据《1975年服务税法》由律师、工程师、建筑师、咨询公司、广告公司、私立医院、保险公司、电信服务公司、宾馆、餐厅等提供服务的公司或个人所缴纳的税,税率通常为6%。国内税,依据《1976国内税法》对本地制造的一些特定产品征收的税,包括香烟、酒类、摩托车及汽车等。进口税,大多数进口货物需缴纳进口税,税率分从价税和特定税,近几年马来西亚已取消了多种原料、机械与零部件的进口税。马来西亚与东盟国家之间实行特惠关税,工业产品的进口税为0 - 5%之间;与日本实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的进口税;与中国和韩国分别实行中国—东盟自贸区以及韩国—东盟自贸区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的进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