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双边往来中国-东盟展会信息马来西亚概况政策法规中马合作市场调研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马来西亚大幅度减少使用外劳
2009-03-16 16:02  文章来源: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与首相署经济计划部门31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马合法外劳人数已经达到了230万人,据马内政部长对外公布的信息,马非法外劳超过100万人。随着经济危机的加剧,为扩大本地就业人口,马来西亚采用退还辞退外劳人头税、加倍提高新聘外劳人头税、拒绝换发外劳到期工作准证、对非法外劳免除法律处罚遣送回国等办法减少外劳使用量。在此措施下,一大批外劳陆续返乡。按照人力资源部的计划,2010年外劳人口将减至180万人,2015年进一步减少到150万人。


推荐给朋友 打印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马来西亚对自动报废国产车提供补贴以刺激汽车销量    2009-03-16 15:23
马来西亚1月份工业生产指数下降20%    2009-03-16 10:03
马来西亚再出台600亿马币刺激经济配套措施    2009-03-16 10:01
1月份马来西亚自华进口占其进口总额的比例环比上升    2009-03-10 10:08
2008年马来西亚宏观经济情况    2009-03-09 16:40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润乾来马来西亚访问    2009-03-09 15:59
马币与美元汇率大幅波动创三年来新低    2009-03-04 17:15
2008年中国续成为马来西亚最大棕油进口国    2009-03-04 17:13
马来西亚08年4季度GDP大幅下滑仅增长0.1%    2009-03-04 17:11
2009 马来西亚国际家具展在吉隆坡成功举办    2009-03-03 11:0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马来西亚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