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双边往来中国-东盟展会信息马来西亚概况政策法规中马合作市场调研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马来西亚概况 >  经济情况 >  正文

经济情况
2002-11-22 14:01
  马来西亚独立前受英国殖民统治,经济畸形发展,经济以农业种植业为主,工业极其落后。独立后,马来西亚自1966 年以来实行了7个五年发展计划,大力改造旧的经济结构。近年来,农业比重下降,制造业上升。政府鼓励以本国原料为主的加工工业,重点发展电子电器(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半导体组件的产销国)、汽车装配、钢铁、石油化工等。自 1978年以来,马开始一项为期 20 年的“新经济政策”,主要目的是“消灭贫穷,重组社会”。1991年6月,公布了1991-2000年的“国家发展政策”,取代到期的“ 新经济政策 ”,强调经济平衡发展,基础工业多元化,重视人力资源开发。马来西亚农业以经济作物为主,主要有橡胶、油棕、胡椒、可可、椰子等,水稻是重要的粮食作物,但粮食不能完全自给。

  马来西亚自然资源丰富,橡胶、锡、棕油和胡椒的产量和出口量居世界前列,石油和天然气蕴藏也非常丰富。七十年代以来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迅速。八十年代中期,因受世界经济衰退影响,经济增长率下降。政府采取刺激外资和私人资本增长措施后,1987 年以来经济明显好转,连续九年经济平均增长8%、通膨控制在4%以内。经过多年努力,马经济结构摆脱了殖民地经济的不合理性,制造业特别是以出口为导向的电子、纺织业发展很快,电子产品出口更是跃居世界前列。

  1997年7月,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马来西亚遭受严重打击。经济损失估计逾2000亿美元。当年马人均收入由1996年的4447美元降至4000美元左右。进入199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使马经济进一步恶化。上半年经济负增长6.8%,通膨率升至5.7%,人均收入降至2500美元左右。利率高涨、贷款紧缩、游资紧缺、企业倒闭增加。面对日益恶化的经济形势,马哈蒂尔首相放弃了由安瓦尔副首相推行的依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提高利率、放缓贷款的通货紧缩政策,转而推行发展性的宏观经济措施和宽松的货币政策。9月1日,宣布实施外汇管制,美元兑马币汇率被固定在1:3.8。在免除了国际投机的威胁后,马政府着手推出一系列刺激经济增长、恢复经济活力的措施:调低利率;提高贷款增长;设立国家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公司坏账;设立国家资本公司为银行注资;政府出面拯救财务受困的大公司以及选择建筑业、房地产业作为恢复经济活力的突破口;整顿金融领域,推行公司重组和银行合并。上述政策的实施遏制了马经济继续恶化的势头。

  1999年,全球经济环境好转,马经济逐步走上了复苏的道路,该年度经济增长5.4%;由于经济情况好转,马政府开始谨慎地逐步放宽资金管制。1999年2月15日,政府宣布以撤资税( 自即日起一年内撤离的外资须缴30%的盈利税,一年后撤离则缴10%)取代强制扣留外资的措施。

  2000年马经济全面复苏,GDP增长8.5%。2001年受全球经济不景气影响,特别是占马进出口总额一半左右的美国、日本和新加坡三国在“9?11”事件后经济陷入衰退状态,马经济随之增势放缓,全年GDP增长率仅为0.4%。2001年9月21日,马进一步放宽撤资税,从即日起外资撤离一律只缴10%的盈利税。2001年10月27日,马政府又进一步宣布外资在马满一年,免交10%的撤资税。

  2002年,马GDP增长率为4.2%。其中农业增幅为0.3%,矿业领域增幅为4.5%,制造业领域增幅为4.1%,建筑业领域增幅为2.3%,服务业领域增幅为4.5%。

  据马中央银行统计,截止到2003年4月15日,马外汇储备为1336.2亿马币(约合351.6亿美元),可支付近5.5个月的进口和4.2倍的国家短期外债;截止到2002年底,外债总额为1853亿马币(约合487.63亿美元),其中短期外债额为252.7亿马币(约合66.5亿美元)。

  马来西亚拥有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以热带自然风光为主,兼注民族文化特色,每年吸引游客超过100万人次。

推荐给朋友 打印
网友:paway 于 2007-08-15 15:23:22 发表评论
请问,如果我们到马来西亚留学,马来西亚的教学质量怎么样?
另外,马来西亚的各大学的质量排名和学费如何?谁能告诉我?
谢谢.
网友:paway 于 2007-08-15 15:21:17 发表评论
请问,现在马来西亚的年人均收入为多少?马来西亚常用语言是马来语还是英语?
网友:bbbbbb 于 2006-03-31 21:31:56 发表评论
人民币兑马币怎样兑?到那里兑?
网友:bbb 于 2006-02-21 21:34:57 发表评论
以热带自然风光为主,兼注民族文化特色
网友:aaa 于 2006-02-21 21:34:30 发表评论
马来西亚拥有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马来西亚经商参处邮箱